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465533223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邮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动力中心220kV接网外电线路工程 |
烟台市龙口市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2#、3#岛 |
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1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共建设220kV输电线路路径长度4.66km,包括新建22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0.31km,利用已建桁架敷设双回220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1.2km,利用已建桁架敷设单回220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3.15km。 |
废气:粉性材料堆放在生产场地料棚内;施工工地采取定期增湿等措施。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挡。 废水: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在沉淀池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淤泥妥善堆放后用于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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